• 联系我们
  • 地址:湖北武汉三环科技园
  • 电话:159116031100
  • 传真:027-68834628
  • 邮箱:mmheng@foxmail.com
  •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饮食养生
  • 高检发布8个典型案例常州这个案件上榜!你家老人买过这个没
  •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8件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我市检察院办理的常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消费欺诈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7年2月以来,常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生物公司)主要经营保健品批发和零售业务,在未取得食品药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以进口食品名义从美国购入大盐湖水成品及原料(进口货物名称为“氯化镁”),组织工人自行勾兑灌装,并以“金能量”产品对外销售。其产品外包装和说明书均未注明食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号。通过制作宣传册、组织销售人员冒充专家授课等方式,虚假夸大宣传该产品含81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对心脑血管系统、内分泌代谢疾病、呼吸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等多种病症有治疗作用,导致众多老年消费者上当,社会影响恶劣。

      2019年12月25日,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常州市中级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某生物公司及其代表人谢某某等在国家级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连带支付销售总金额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7010万余元。

      2020年12月10日,常州市中级一审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某生物公司及谢某某等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近年来,社会上“保健品坑老”现象频发,违法经营者采取虚假夸大宣传保健品功效,和欺诈老年人购买消费,骗取老年人钱财,甚至造成老年人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后果。检察机关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违法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同时对潜在的违法者予以威慑,有效遏制社会上“保健品坑老”违法行为,消费者权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任雪案件